非法强占他人房屋长达六年,近日,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,将涉案房屋强制腾退后完整移交给房屋所有人,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3月18日下午两点,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出动22名干警、7辆警车、1辆救护车,来到位于洪山区珞南街某小区的涉案房屋,开展执行腾退行动。
进入涉案房屋后,执行干警向强行居住在这里的华某和他的父母宣读告知书:“本院多次通知自行腾退,并组织双方调解,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等工作,但被执行人时至今日拒绝履行。现告知你,本院就现在对述房屋进行强制腾退,请你及居住人员进行配合。”
随后,执行干警又对华某和家人进行了劝说,但是华某一家依旧反复强调自己的难处,拒绝配合腾退工作。
据了解,早在2016年1月,洪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陈某和华某所有权纠纷一案,同年8月判决华某腾退涉案房屋,并向陈某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及欠缴的其它相关费用。但华某拒绝腾退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刑满释放后非法占有涉案房屋至今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黄俞海说:“申请人买了这个房屋之后,长达六年没有对房屋享有过实际的所有权。我们多次登门做工作,华某坚决不愿意腾退,也不申请司法救助,就这样拖。”
在执行现场,执行干警对房间内的物品进行拍摄、清点、登记,由搬家公司将现场物品逐一搬离,全程影像记录。下午五点,涉案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空,华某和家人被送到过渡安置房,涉案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。
法院提醒,如果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类似所有权纠纷,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黄俞海:“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也可以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我们法院,按照法律程序去维护你的权益。”
(记者:李丹琼 通讯员:高稹)
【来源:湖北之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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